一、项目编号:[350001]RWZB[GK]2023057
二、项目名称:电动综合手术床、神经外科显微器械、手外科手术器械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当事人1: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住所地: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
当事人2: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
住所地: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(三期)S11#楼6层01-03、05-13、15-17、33办公
当事人3:扬州金石医用设备有限公司
住所地: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佳路1号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福建莆田宝诺康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(以下简称医科大学附一医院)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(榕卫招标公司)组织开展的电动综合手术床、神经外科显微器械、手外科手术器械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:[350001]RWZB[GK]2023057,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)采购包1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的投诉,因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,本机关已依法终止投诉处理程序。但在投诉处理过程中,本机关发现中标供应商扬州金石医用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扬州金石公司)涉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十三条、第五十九条、第六十五条的规定,本机关依法对本次采购项目启动监督检查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经查,榕卫招标公司接受医科大学附一医院的委托,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;于2023年9月8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更正招标文件部分内容;于2023年9月28日发布结果公告,公告显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为扬州金石公司,并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。截止至本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,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。
本机关认为,扬州金石公司所投产品“电动液压手术台”的品牌为“医高”,规格型号为“YGDH04”,制造商为江苏医高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。为证明“包1 电动综合手术床”相关技术参数要求,扬州金石公司投标文件提供加盖“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报告专用章”、编号为“2018ZC3968”的《检验报告》作为佐证材料。经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确认,上述《检验报告》记载的“台面最低高度”和“台面升降行程”数据与该所存档的《检验报告》不一致。同时,上述两组数据与江苏省药监局的确认结果亦不相符。扬州金石公司在用于参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与事实不符的《检验报告》的行为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”的情形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及第二款的规定,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,中标无效。扬州金石公司在参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,其中标无效,影响采购结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(四)项及第二款的规定,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,给采购人、供应商造成损失的,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综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、第七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(四)项及第二款的规定,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
扬州金石公司中标无效。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,给采购人、供应商造成损失的,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对扬州金石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另行处理。
福建省财政厅
2024年6月7日